网站首页
手机版

以“户籍”为单位进行住房安置合理吗?

更新时间:2023-08-07 20:11:13作者:未知

以“户籍”为单位进行住房安置合理吗?

实践中,征收部门征收集体土地时通常以“户籍”为单位对被征收人进行住房安置,这样的做法虽有一定的合理性,但也存在着一些弊端。

一般而言,在我国农村宅基地管理所奉行的“一户一宅”原则及相关制度的作用下,宅基地使用权、地上房屋所有权这些“物权”与“户籍”紧密联系,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过程当中以“户籍”为单位进行住房安置,既符合农村宅基地管理和使用的现状,也不会出现“户籍”与“产权”关系的对立。因此,以户为单位进行安置,已成为多数地方的习惯做法。但实践当中,各地“户籍”和“产权”管理体系及其相互关系的不顺畅,也导致了一些符合分户条件且已经合法取得宅基地的村民尚未分户的情况出现。在这种“户籍”与“产权”关系不一致的状况并非村民个人原因所致的前提下,以“户籍”的不独立性否定“产权”的独立性,因习惯做法而忽视个别利益,确有不当。

且依据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采取切实措施,使被征地农民生活不因征地而降低。“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是安置补偿工作的基本原则,“保障失地农民生活水平不下降”是安置补偿工作的基本目标。具体到住房安置,该项工作的目的在于补偿被征收人原集体土地上房屋被拆除的损失,针对的是原房屋的物权,其功能在于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不因征收而降低。

因此,土地征收部门对被征收房屋进行安置补偿时,在以“户籍”为分配原则的同时,对于因“户籍”与“产权”关系不一致导致的单纯以“户籍”为标准安置补偿显失公平的情形,应适当兼顾被征收房屋的“产权”属性,体现出房屋的居住价值,从而确保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最大化。

本文标签: 户籍  房屋  但也  

为您推荐

维权之路不会因为征收补偿协议的签订而不能走?

套路一:先入为主,以政策为导向拆迁户。拆迁户在遇到红头文件或地方政策时,首先不要看政策或文件内容,而是要顺着文件指向寻找法律源头,如若没有或是与法律规定有出入,被征收土地或是房屋是可以纳入救济的,且必

2023-12-10 10:04

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由家属代签,是有效的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征收补偿协议应该由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签订,如果被征收人的亲属签订代签的,一般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但是有书面或口头委托的除外。

2023-12-10 10:04

买卖武装部队印章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指的是什么?

买卖武装部队印章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指的是客体要件是:侵犯武装部队的正常管理活动和信誉,在客观要件上表现为买卖武装部队印章行为,而在主体方面是一般的主体,在主观方面是属于故意的。

2023-12-10 10:04

你是否经历过警察滥用职权的过程,对于此你如何应对?

一、切勿冒犯警察和直接的肢体冲突。二、勿对警察说谎或提供误导信息。​三、如果警察因政府原因或者其他原因拘捕。不要逃跑。四、留存证据,这是最重要的。全程的录音、录像、拍照等留存证据的物件一定要有,这是后

2023-12-10 10:04

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既遂判刑标准是什么?

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既遂判刑标准是按照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来进行处罚,同时是有罚金的惩罚的,当然了,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导致财产遭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况之下,将会按照5年以上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2023-12-10 10:04

征收方告诉你违法建筑无补偿,别轻易相信

历史上的合法建筑,今天的“违建”有补偿。在房屋建造的当时,房屋是不需要经规划部门审批,只要取得村委会的同意即可。这种情况在当时是合法的,即使现在被认为是违章建筑物也是有拆迁补偿的。

2023-12-10 1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