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暴力取证案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暴力取证的法律效力)
2023-12-10
更新时间:2023-06-02 17:59:56作者:佚名
一、银行融资
银行贷款是最常规、成本最低的融资手段,银行直接贷款一般需要企业提供有关的反担保措施,反担保措施可以是信用、担保、抵押、质押、留置等,但最为普遍、容易和可行的方法是固定资抵押、权利质押和担保公司担保。因此,中小企业得结合自身的特点,将自身表内、表外的资源进行疏理,找到适合自已的方法。常见的方法有:
1、固定资产抵押贷款。
银行一般会根据不同的固定资产使用不同的折扣配给贷款额度。机器设备一般按1-3折配贷款,目前多数银行已不采用设备抵押贷款,因为在出现风险时设备处置较难;土地和商业门面一般按5折配贷款;房屋和写字楼最高按7折配贷款。对一些规模较大、现金流稳定、持有重资产的企业,部份银行为了业务竞争的需要,开展了资产顺位抵押业务,即将已作抵押的资产再次抵押,并办理抵押登记,这很大程度提高了企业融资能力。为了更高的提高固定资产抵押的融资额度,企业可将固定资产向担保公司设定抵押,并由担保公司向银行担保贷款,通过担保贷款的额度一般可达到固定资产的评估价值,或高于其评估价值。举个例子:如企业用自有的商业门面向银行申请贷款,商业门面评估价值为1000万元,通过银行直接贷款,企业一般可获得500万元的贷款额度;但若通过担保公司担保向银行申请贷款,可获得1000万元—1500万元或更高的银行贷款额度。
若企业拥有的资产具有稳定的现金流(包括但不限于收费收入、租金收入和其他经营收入)作为还款来源,并有对相关经营性资产进行扩建、改建、装修等,可以经营性资产作为贷款抵押物、经营收益相关的应收账款作为质押向银行申请相对较长的贷款,即通常说的经营型物业贷款。经营型物业贷款一般可以申请较高的贷款额度、较长的贷款期限(3年—8年)和灵活的还款方式(按月付息、到期一次性偿还本金,或采用分期还本、按月付息的方式等)。
2、权利转让、质押贷款。
(1)、权利转让。也就是常说的保理业务。企业将卖出商品或提供服务后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银行,由银行为其提供应收账款贷款和应收账款管理的金融服务。这种贷款所需提供的应收账款有两个要件:一是应收账款是银行认同的大企业的应收账款;二是需大企业对应收账款债权转让进行确认。这类融资常用于产业链中的上下游客户。
(2)、应收账款质押,或发票融资。企业卖出商品并开出发票后,可用产生的应收账款作为质押,并办理质押登记,向银行申请短期贷款。银行办理此类贷款,若在应收账款到期后收不到款,贷款企业需对发票进行回购,并偿还相应本息,因此这种贷款相对不灵活。目前一些担保公司开展了以发票即对应的应收账款作为质押,在应收账款未收回时,质换发票和应收账款的方式可让贷款期限放大到一年或更长。
(3)、汇票贴现融资。企业以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经完全背书转让的方式向银行获得贷款,目前银行一般对银行承兑汇票开展贴现,对企业开出的商业承兑汇票较难贴现。
3、动产质押贷款。
目前我国中小企业的总资产中大约60%以上是应收账款和存货等动产,如何让动产发挥融资的作用,以动产质押的方式融资目前在多数银行均难推广,主要原因是对动产的监管不到位,但如果引进物流监管企业,对动产进行监管,在签定商品融资质押监管协议后便可办理贷款。
4、信用贷款。
(1)、国内信用证融资。国内一些银行目前开展了国内信用证贷款业务,即对于贸易型企业,可向主办银行申请开立国内信用证,向卖方出具付款承诺,承诺在单据符合信用证所规定的各项条款时,向卖方履行付款责任。这也是当前较为流行的一种融资方式。
(2)、并购贷款。对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银行信贷政策,并购方与目标企业之间具有较高的产业相关度或战略相关性,并购交易依法合规,属于银行的优质客户,可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用于支付并购交易价款。
(3)、联贷联保。这是银行开展得最普遍的信用贷款模式,主要是以市场、协会、园区内的客户为对象,通过其管委会、协会为单位并发起,以3—7户彼此相互了解、相互信任的客户为联保和联贷主体向银行申请的短期贷款。不同银行在这种业务中规定不同,主要是保证金的比例、贷款额度和贷款主体要求上的不同,通常贷款额度掌握在单户500万元内。
5、标准厂房按揭贷款。
工业化时代,出现了专门修建工业厂房的企业,企业修建的标准厂房,一般具有通用性、配套性、标准化等特点,并以售卖的方式卖给生产型中小企业,中小企业购买厂房后往往会出现流动资金紧张,于是一些银行推出了专门针对购买园区厂房的中小企业厂房按揭贷款业务,中小企业一般需首付三成,分期还款,最长还款期可达7年。
二、夹层融资
夹层融资是一种新型的融资模式,主要是股权+债权的融资模式,采用这种方法的融资机构主要是投资公司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公司,通过这种方法可以解决企业在无抵押和无其它反担保措施的情况下获得急需的资金支持,即企业以让渡一部份股权,但最终会回购股权和付出未来一定收益为前提的融资,这种融资相对于银行融资的成本更高。
三、信托融资
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2008年,信托公司在国内第一次推出了中小企业的信托产品,从此,信托融资也成为了中小企业融资的重要来源。目前国内信托有两种针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方式:一是信托公司以信托合同的形式将其资金集合起来,直接向单一中小企业提供贷款;二是引入政府和担保机构,形成“政、信、企、保”多方合作模式。由政府推荐、担保公司担保、多家有融资需求的中小企业组成项目贷款包、由信托公司发行信托产品,所募集资金投向打包的中小企业。
四、融资租赁
这种融资模式主要基于中小企业在新购设备或将设备出售并回购来获取贷款的融资方式,可以推动中小企业核心设备的技术更新与产业换代,优化企业财务结构。通常方式有:1、新购设备融资租赁。企业无钱购设备时,可向租赁公司申请,由租赁公司向设备供应商购买新设备,并将其出租给企业使用,租赁期满,设备归企业所有;2、将自有设备出售后回租。中小企业可将自有的设备以公允的价值出售给租赁公司,再以融资租赁方式从租赁公司租入该设备,从而获得投入设备的资金。
五、资产管理公司融资
资产管理公司主要是收购并经营金融机构剥离的不良资产,在处置完不良资产后,资产管理公司拥有了大量的资金,但其经营范围决定了其资金只能用于收购不良资产,不能用于发放贷款,大量的闲置资金需寻找出路,于是变相的融资也成为了资产管理公司目前寻找效益的出路。具体方法是:中小企业可先向银行或小额贷款公司贷出一笔贷款,再将此笔贷款以不良贷款形式由资产管理公司收购,变相实现了融资。
六、中小企业私募债券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是中小企业以非公开方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公司债券。私募债券是资本市场最为重要的创举之一,是不需要行政审批的高度市场化的产品,采用备案发行,对发行企业不设财务指标要求,不强制进行信用评级和升级,募集资金用途没有特别限制。单个企业发债规模在3000万元到2亿元之间,发行利率在7%到11%之间。可以说,相对于其他的中小企业融资途径而言,中小企业私募债更为便捷、高效和灵活。
七、基金融资
在美国,基金融资是中小企业获得融资的主要渠道,中小企业一半的资金来源于基金;在中国,中小企业融资90%以上来自于银行贷款,基金融资还刚刚兴起。但民营资本目前正快速进入基金业,设立了大量的创业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和产业投资基金,并寻找优质的、成长性好的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一是可寻求同基金的合作来获取发展资金;二是对优质的项目可成立基金公司向特定对象募集资金,解决项目资金来源。
当然,中小企业融资之所以困难,一方面是因为中小企业现在面临的宏观金融政策和融资体系还有待完善,不能很好适应中小企业发展所必须的资金需求。另一方面,由于相比与大型企业来说,中小企业的信用质量相对较差,信息不对称增大了中小企业融资的难度。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需结合中小企业自身的实际经营情况、上下游情况、信用情况、行业情况、项目情况分别解决。
本文尽可能根据当前可操作的融资方法,为中小企业结合自身情况解决融资找到一些可行的方式,以期对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