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暴力取证案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暴力取证的法律效力)
2023-12-10
更新时间:2023-07-13 02:37:36作者:佚名
一、首先需要明确,公司债务是否需要股东承担连带责任。如果股东个人对公司债务作了担保,那么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否则股东是不需要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
二、如果确定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下一步就要判断,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问题。如果夫妻双方都作了担保,自然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则可以执行共同财产。如果一方并不知情,且该款项并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所需,则一般不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另外,需要说明的是,共同财产这个概念下,也就是说财产属于夫妻共有,法院是可以执行属于债务人份额内的财产的,只是执行的方式不同而已。即便你们夫妻之间对财产有约定,但约定并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