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如果财产权的取得系在婚前,但婚后才实际占有该项财产,其性质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婚后财产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任何一方取得的各种财产。婚后财产并不完全等同于夫妻共同财产。
2、婚后财产具体分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和婚后个人财产,具体区分如下:
(1)婚后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具体包括:
① 工资、奖金;
② 生产、经营的收益;
③ 知识产权的收益;
④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⑤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2)婚后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一方财产的,具体包括:
①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②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③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④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