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代孕协议不受法律保护非婚生子女同样受法律保护。
2、非婚生子女享有同等权利如果代孕者提供了卵子,那些不具有委托妻子基因的孩子,由于只具有委托丈夫的基因,因而在法律上属于“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因此,作为孩子的生父负有法定抚养义务,孩子的抚养权,哺乳期的孩子通常应归母亲。虽然代孕被看作是代孕妈妈“出租”子宫以获取报酬,本质上属于出卖身体器官的使用权,但孕母和孩子之间依然具有亲子关系。在法律关系上,代孕妈妈与所生的小孩属于自然血亲下母子关系,其享有作为母亲对儿女的所有权利,也应尽到作为母亲应尽到的义务。
3、综上所述,代孕所生的孩子,双方都有抚养的权利和义务,但是,哺乳期的子女应以跟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宜。代孕合同属于无效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
4、《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