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事诉讼委托代理人,不一定必须是律师,还可以是法律工作者、当事人的亲属或者单位的工作人员。刑事案件中,只有律师才能充当委托代理人,其公民不行;一般民事案件中,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能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人及人民法院认为不宜作诉讼代理人的人外,都可以作为委托代理人。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一条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