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它的具体计算是(被拆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十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
3、另外也提醒各位村民,如果拆迁补偿文件下发后村民没有及时采取措施,上一层政府有权认为村民已经默认拆迁补偿条件,到一定时间没有搬迁走的,政府有权强拆。并且一切抵抗强拆的行为都是违法的。与其抵抗强拆,不如在拆迁之前就联合起来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一般情况下,只要群起争取,拆迁补偿都会增加甚至翻番,但是没有人敢抗议的话,补偿款只能按政府规定的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