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手机版

土地使用权抵债是什么(土地使用权抵债是什么情况)

更新时间:2023-08-28 19:20:13作者:佚名

土地使用权抵债是什么(土地使用权抵债是什么情况)

1.抵债是买卖的一种特殊形式,只不过价金支付的条件和期限不同而已。在土地使用权买卖时,土地使用权的移转和价金的支付是对等进行的,而在以土地使用权抵债时,价金支付在前,所抵之债视为已付之价金。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是指在初始土地登记之后,单位、集体或个人使用的国有土地、集体土地发生权属转移或用途改变而办理的登记。未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其土地使用权不受法律保护。
2.申请由用地者填写变更土地登记申请书,说明变更依据和变更内容,同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因土地有偿出让、转让引起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应提交出让、转让合同及有关批准文件。
(2)用出让、转让获得的土地使用仅进行抵押、或因抵押终止引起权利消失的,应提交抵押合同和有关批准文件。
(3)因买卖、转让地上建筑物、附着物引起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应提交地上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等。
(4)因继承地上附着物引起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应提交地上建筑物的建筑物产权证明及公证机关有关继承权的公证书。
(5)机构调整、企业兼并等引起土地权属变更的,应提交有关领导部门的批准文件和原土地证书。
(6)因处分抵押财产引起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应提交有关的证明文件。
(7)商品房预售,预售人应在预售合同签定后三十日内,将预售合同报土地座落区县土地管理部门备案。
(8)划拨土地使用权依法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应提交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金缴纳凭证及原土地证书。
(9)土地使用者、所有者和土地他项权利者更改名称、地址的,应提交有关证明文件和原土地证书。
(10)国有土地的用途发生变更的,应提交土地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和原土地证书。
本文标签: 土地使用权  买卖  移转  

为您推荐

有关暴力取证案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暴力取证的法律效力)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以殴打、捆绑、违法使用械具等恶劣手段逼取证人证言的;2、暴力取证造成证人轻伤、重伤、死亡的;3、暴力取证,情节严重,导致证人自杀、自残造成重伤、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的;

2023-12-10 10:17

关于赌博罪的司法判定是怎样的(关于赌博犯罪的司法解释)

1、与一般违法行为的界限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主观上是否以营利为目的,客观上是否具有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赌博为业的行为。对于虽然多次参加赌博,但输赢不大,不是以赌博为生活或主要经济来源的;或者行为人虽

2023-12-10 10:17

刑法关于串通投标刑事量刑标准是什么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2023-12-10 10:17

如何对诽谤犯罪做出正确确认(如何对诽谤犯罪做出正确确认的处罚)

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实施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从而构成的犯罪。1.本罪与治安违法行为、民事侵权行为的界限(1)诽谤罪散布的必须是捏造的虚假的事实。如果散布的是客观存

2023-12-10 10:16

刑事中过失爆炸案件有着什么立案追诉标准

根据《刑法》第115条第2款的规定,过失爆炸,必须造成不特定多数人的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公私财产的重大毁损的,才能立案。如果尚未发生危害结果,或者发生的危害结果尚未达到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便公私财产遭受重

2023-12-10 10:16

盗伐林木涉嫌成立犯罪有怎样的处罚(盗伐林木处罚依据)

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23-12-10 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