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如下:
一、外来人员在上海的社保:
1、若户口已经随迁至上海的,可以自行缴纳社保中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其他三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不能个人参保;
2、若当事人的户口没有随迁至上海的,不能个人参保;
3、具体可咨询居住地的社保办,以对方答复为准。
二、社会保险:
1、是指国家为了预防和分担年老、失业、疾病以及死亡等社会风险,实现社会安全,而强制社会多数成员参加的,具有所得重分配功能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安全制度;
2、社会保险(cc)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
3、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
4、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