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2、抢夺罪与抢劫罪两罪具有以下三个区别:
(1)行为方式不同。抢夺罪限于乘人不备或者公然夺取财物而抢劫罪表现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财物,或者抢夺过程中被发现为抗拒抓捕等而当场使用暴力、胁迫,以及携带凶器抢夺和在聚众“打砸抢”中抢走或砸毁财物;
(2)主体的年龄要求不同。抢夺罪的主体要求是已满16周岁。而抢劫罪只要年满14周岁即可构成;
(3)构成犯罪的要求不同。抢夺罪须抢夺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方能构成。而抢劫罪则没有数额和情节的限制,只要实施抢劫原则上都应定罪。
司法实践中,两罪主要在抢财物的过程中造成被害人伤亡的情况下不易区分。这时,关键看行为人的行为直接作用的对象是被害人的身体还是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