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申请破产后需要补交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20〕88号)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企业符合条件的股权(权益)性投资损失,应依据下列相关证据认定损失,其中第二种情况就是有关被投资方破产公告、破产清偿文件。
在企业出现破产清算的情况下,企业的投资者无需等到破产企业进行完企业层面的所得税清算业务后,再进行投资者层面的所得税清算。
企业投资者只需要根据国税发〔2020〕88号的规定,向税务集团提供被投资产的破产公告即可向税务机关进行该项投资资产损失的报批手续,确认资产损失在当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扣除。对于个人投资者,该项投资无所得,也就不涉及任何所得税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