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解救被绑架儿童罪的立案标准是这样的:不解救被绑架的儿童,导致被绑架的儿童或者其家属重伤、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的;导致被绑架的儿童被转移、隐匿、转卖,不能及时进行解救的;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应予立案追诉。
二、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一 (三十一):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是指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公安、司法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及其家属的解救要求或者接到其他人的举报,而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不进行解救,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导致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或者其家属重伤、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的;
2、导致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被转移、隐匿、转卖,不能及时进行解救的;
3、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不进行解救3人次以上的;
4、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不进行解救,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5、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