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违反承揽合同需要承担的责任:
(1)解除合同的责任;
(2)逾期付款的责任;
(3)中途变更工作要求的责任;
(4)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材料的责任;
(5)未如期接受工作成果的责任。定作人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接受工作成果,否则,就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八十四条 承揽人应当妥善保管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以及完成的工作成果,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八十五条 承揽人应当按照定作人的要求保守秘密,未经定作人许可,不得留存复制品或者技术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