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印花税暂行条例等规定,账簿印花税即缴纳印花税的营业账簿,是指单位或者个人记载生产经营活动的财务会计核算账簿,包括记载资金的账簿和其他账簿。生产经营单位执行《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后,其“记载资金的账簿”的印花税计税依据改为“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税率万分之五。
法律依据:《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2.产权转移书据;
3.营业账簿;
4.权利、许可证照;
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