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抵押贷款需要四份合同。分别是贷款人一份、银行经办人一份、银行入库留底一份、房屋登记中心一份。贷款申请资料如下:1、借款人及其配偶有效身份证件、户籍证明(户口簿或其他有效居住证明)、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个人收入证明,如个人纳税证明、工资薪金证明、投资收益证明、在工行或他行近6个月内的平均金融资产证明等;3、贷款用途证明或声明;4、抵押房产权属证明,如果抵押房产已办理了土地使用权证,则土地使用权证应同时提供;5、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三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