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工伤鉴定等级的报告下来以后,一般是一式三份,单位、劳动者本人、社保部门都各自有一份;对工伤鉴定书原件及其他相关资料原件应妥善保存,在发生工伤鉴定书原件遗失的情形下,可以委托律师到工伤认定办公室查询认定书资料。
在处理工伤赔偿案件中,一部分当事人由于各种原因致使工伤鉴定书原件遗失,在这种情形下,当事人焦急万分。报告丢了,可以要求社保部门给你复印一份,盖上此复印件与原件核对无异的公章即可;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有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劳动能力鉴定档案保存50年,可以到作出鉴定结论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复印,加盖印章可以作为证明。
法律依据: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四条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选聘医疗卫生专家,组建医疗卫生专家库,对专家进行培训和管理;
(二)组织劳动能力鉴定;
(三)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四)建立完整的鉴定数据库,保管鉴定工作档案50年;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