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间借贷案件,自立案之日起三到六个月内审结,判决生效后,两年内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2、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 人民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一百七十条 人民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
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批准。
第二百四十六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