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员工同时在两家公司上班,如果有一个公司不同意或者是不知情,则是属于违法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双方形成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生育保险以及医疗保险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