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知识产权的处分权包括
(1)转让权:指专利权人将其获得的专利权转让给他人的权利
A、专利权只能作为一个整体转让。根据“一申请一发明”原则,每项专利只涉及一项发明创造,因此专利权人不能将其专利权分割转让。
B、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手续。
C、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
D、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专利申请权也可以转让,同样适用专利权转让的相关规定。
(2)质押,专利权可以出质用以担保债权。——担保物权
(3)出资。作为知识产权专利权可以用作设立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公司法,同样适用专利权转让的相关规定。
(4)抛弃专利权A、以书面形式向专利局表示放弃其专利权的,专利局可以注销专利。B、不按规定交纳专利费的,视为放弃专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