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家暴离婚程序:
一、家庭暴力起诉离婚第一步先写离婚起诉状。
二、准备家庭暴力起诉离婚所需要的证据。
三、拿着之前准备好的起诉状2份、证据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2份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或双方居住1年以上的住所地所在的法院起诉离婚到立案庭办理相关手续。
四、立案庭审查是否受理该家庭暴力起诉离婚案件并交纳诉讼费用回家等通知。
五、法院受理了该家庭暴力起诉离婚案件后将在法定的时间内向对方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及其他材料。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六、离婚调解是法律规定的必经程序所以如果对方同意离婚法院会组织双方进行离婚调解也可能是在庭前组织调解也可能是在开庭时首先问双方是否愿意调解。调解成功的发民事调解书。如果不同意离婚或者调解不成功的将继续开庭。
七、开庭时双方都可以委托律师或其他代理人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诉讼请求判决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对有关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方面做出判决。这时法院可能判决离婚也可能判决不予离婚。一般对于第一次起诉离婚的被告又不同意离婚法院会判决不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