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租房人被起诉后可以自收到起诉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针对对方的起诉状准备相应的资料,按照法院的传唤参加庭审,在法庭上出示证据反驳对方的主张,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胜诉后没有影响,普通民事纠纷不予记录在案。败诉后应当积极执行法院判决,拒不执行影响征信、同时可能涉及刑事责任。
2、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