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城市的私房土地使用权的使用规定有:
1.城市私房用地使用权人可实际控制私房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并可通过使用该土地上的房屋而实现对土地的利用和收益;
2.私房用地使用权不得脱离房屋单独处分;
3.私房所有权转让、抵押或者投资时,其用地使用权不得脱离房屋单独保留;
4.城市私房作为公民的合法财产可以继承;
5.城市私房用地使用权人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及其占用土地的用途;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土地管理,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